生态总体规划
-
相关案例
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属社会公益事业。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其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或具有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省级/市级湿地公园简介
国家湿地公园申报流程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立省级湿地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湿地公园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40%。湿地生态特征显著,且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
省级/市级湿地公园申报流程
-
森林公园是自然保护地体系中自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大面积人工林或天然林为主体而建设的公园,其主要保护重要的森林生态系统,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
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国家森林公园是最高级别的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森林公园申报流程
省级/市级森林公园简介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立省级森林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省级湿地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二)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三级以上;(三)森林覆盖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四)森林公园面积在二百公顷以上;(五)土地和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楚,无权属争议,且具备三十年以上的管理权;(六)经营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和制度明确,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级/市级森林公园申报流程
相关案例
-
-
-
-
-
-
-
-
-
-
-
-
以“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结合自然保护地区域内生态系统类型、珍稀濒危物种、特色文化和土地利用等,科学规划生态空间、生活空间与生产空间,促使生态环境支持服务功能和系统社会经济功能互补与协调,促进系统发展的高效和持续性,改善和提高系统的自我调控和自我发展能力。
我公司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为重点,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特色,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恢复,使生态功能得以正常发挥,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风景区总体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城市公园总体规划等。